男子酒后误认他人拍背,被诉猥亵案法院裁定驳回赔偿请求
更新时间: 2026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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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在酒后误以为路上的女子为熟人,出手拍了她的背。虽及时道歉,女子却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,报警无果后将男子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。近日,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二审判决,维持原有判决,要求男子书面道歉,驳回女子的赔偿请求。
事情发生在2026年5月7日晚上,女子赵某在奶茶店门口与朋友聊天,背对街道。梁某醉酒经过,误认为她是熟人,拍了她的肩膀。赵某转身后发现并不认识对方,梁某立即道歉并离开了现场。赵某随后报警称遭到陌生男子的猥亵,但警方因缺乏证据未立案。
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,因受惊出现失眠和焦虑等症状,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,医疗费共计32.95元。她认为该触碰行为侵犯了她的人格尊严,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梁某公开道歉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。初审法院认为梁某的行为虽然不当,但不构成猥亵,故驳回了赵某的请求,但判令梁某进行书面道歉。 球友会
对于初审结果,赵某不满,提出上诉,认为梁某的认错并无证据支持,且触碰给她带来了持续的精神痛苦。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安机关已确定无足够证据认定猥亵,行为中梁某的触碰短暂且及时道歉,因此不构成对赵某人格尊严的侵害,最终驳回了赵某的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