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将实施全市机动车禁鸣喇叭政策,从11月1日起生效

更新时间: 2026-10-16 浏览:4826

为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,改善城市环境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,自11月1日起,深圳全市所有道路将禁止机动车鸣喇叭,为期五年。这项措施规定,从每天0时到24时,机动车辆不得鸣喇叭,除非是在安全视距受限的急弯、坡道等特定路段或在超车及紧急情况下需要鸣喇叭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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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及相关特种车辆在遇交通阻碍时,仍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或警报器。若在禁鸣区域内违规鸣喇叭,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。此政策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,帮助治理不当鸣喇叭行为,维护城市交通秩序,并特别强调关于鸣喇叭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。